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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演艺市场的稳步开放,农村民间演出团体和从业人员的数量大幅增长,以安庆市为例,所辖的潜山市现有本地民间演出团体21家,宜秀区现有6家,平均每个县(市、区)约10家,每家演出团体年均场次在200余场,场均观众300人左右。这些民间演出团体长年走街串巷,深入基层一线,最接近市场、了解市场,也最清楚农民的戏曲文化需求,其节目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其演出的路头戏、幕表戏等,根植于乡村民俗传统,贴近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受到了广大农村群众的普遍欢迎,在保存当地文化遗产、培养民间戏曲人才、丰富基层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但也要看到,这些民间演出团体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为:一是重视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根据基层文旅部门的介绍,结合对民间演出的现场观察,不少民间演出团体为了追求演出经营收入,在演出过程中存在“放水”和“打彩”的问题。二是重视节目效果,忽视安全保障。民间文艺演出的场地多为大篷车形式,这些戏曲大篷车多由厢式货车改装而来,场地小、不牢固、活动空间十分有限,有些文艺演出团体为了增加节目效果,还对大篷车舞台进行了加高处理。民间演出从业人员基本上是业余文艺爱好者,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和技术指导,在表演一些幅度较大、难度较高的表演动作时极易对身体造成伤害。
县级文旅部门担负着监管和发展农村演艺市场的职能,但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困难。首先,信息渠道有限。民间演出团体形式灵活,有的剧团一天演两场、两场不同地,有的半夜演完戏就上路,天亮赶到新地点又开始装台,其经营和演出情况很难掌握。其次,文化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目前区一级文旅部门没有文化执法队伍,县级文旅部门有执法队伍,但力量也十分有限,难以覆盖广大乡镇的巡查监管工作。
农民需要文艺,文艺更需要农民。特别是作为扎根、成长于广阔农村土壤的民间小戏,浸染着千百年来基层群众的传统智慧和朴素感情,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和教育意义。为此,针对以上问题,就规范和繁荣农村演艺市场提出建议如下:
畅通信息渠道,解决发现难的问题。发挥乡镇文化站和村委会贴近农民生活、联系基层紧密的优势,对未经审批、私自举办的农村文艺演出,文化站和村委会干部一经发现,要及时向县级文旅部门报告。同时,要强化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在祝寿、嫁娶、乔迁、节庆等活动中,选择正规的文艺剧团和演出健康向上的演出剧目,防止出现“放水”“打彩”等不文明行为。
深化体制改革,解决执法难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深化文旅体制改革,将市级文旅市场执法职能放权到县级,建立健全县级文旅市场执法大队。开展文旅市场执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联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交流,加强执法实践。明确乡镇文化站、村委会成员为兼职联络员,推动实现文旅执法领域全覆盖。
强化精准扶持,解决生存难的问题。一是建议县级文旅部门设立专项扶持艺术基金,采取以政府投资为主,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形式,对一些遵纪守法、社会效益较好、具有一定规模、内部管理严谨、人民群众欢迎的艺术团体予以资金和设备方面的支持。二是把民营团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体系之中。政府在购买文化产品服务项目时,根据不同的任务性质和需要,综合考量其应具备的条件和实际完成能力,给予适当的比例配额,藉此方式予以扶持,达到双赢。
规范市场秩序,解决管理难的问题。县级文旅部门要对民间艺术团体进行登记造册,制定量化可行的办团规定,对达标团体予以注册,并颁发营业证,准予进入市场从事业务经营,引导和督促民间团体自觉接受政府监管,落实安全保障,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同时,创新服务方式,定期培训人员,建立“结对子、种文化”的工作机制,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教、学、帮、带”,帮助基层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为他们的发展壮大注入活力。
尊重经济规律,解决发展难的问题。建立健全民营剧团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组建演出公司和行业协会,在做好行业自律同时,也为民营剧团提供包括剧目供应、演员培训、介绍演出等服务。培育演出经纪人,完善演出经纪人制度,将更多的民营剧团的表演融入节庆、庙会、旅游等活动中,进一步拓展演出市场。完善演员保障机制,在人员管理上,引导推动民营剧团演员积极参与新文艺群体领域的职称申报评价工作;在剧目创作上,引入演出制作人制度,由剧目制作人按照剧目需要组合专业和业余的演职员进行艺术整合,实现提高艺术水准和降低成本的双赢。